她一身素色旗袍,手腕上的佛珠还带着檀香余韵。
两人在走廊狭路相逢,空气瞬间凝固。
“回来了?”秦一雯的声音像她供奉的佛像般不带温度。
陆振华连眼神都没给她一个,径直擦肩而过:“嗯。”
秦一雯也没有回头,突然拔高声音,“听说你要把‘逍遥山庄’的项目给你亲儿子?”
陆振华这才停下脚步,“他在美国待了十几年,年纪也不小了。”
话里的意思再明显不过。
是时候让长子回来继承家业了。
秦一雯猛地转身,声音冷得像淬了冰:“陆振华,你别太偏心。”
她怎么会不知道?当年陆振华把那个野种送去美国,明面上是流放,实则是保护。
她派去的杀手,没有一个能近得了他的身。
而且那野种远比她想象的更难对付。
秦一雯曾多次暗中拦截陆振华给他汇去的生活费,原以为能逼得他在异国他乡走投无路。
结果那野种非但没有死在美国,还考上了哈佛医学院。
本以为他规规矩矩学医也就罢了,谁想到背地里竟然跟几个同学合伙搞起了对冲基金。
更可恨的是,短短几年间,他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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